7.5 中考成绩复核申请办法(2013年)
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9日至10日下午3:00前凭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向毕业学校(或报名站)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学校根据考生平时在校学习情况和本次考试成绩进行甄别后,于7月10日下午6: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核的科目信息,统一报市招考办。
市教育局于7月11至12日两天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复核。
中考成绩复核和高考成绩复核要求一样,仅限于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经复核成绩确实有误的,市招考办将于7月12日下午6: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若核查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2日下午6: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 www.51a.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提前公布并接受考生复核,本次申请复核不含体育学科。如个别考生仍有疑问,可于上班时间向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咨询(电话:82002115)。
深圳中考网(http://sz.zhongkao.com)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键盘左右方向键(← →)可快速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