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志愿填报须知
1、考生上网填报志愿的密码为考生报名时使用的密码。如不慎遗忘,应在填报志愿前向毕业学校(报名站)申请重新设置。设置后考生应尽快重修修改密码。
填报志愿开始后遗忘密码,可到学校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所设的“重新设置密码受理点”申请重新设置密码(具体地址请向毕业学校咨询),市直属学校考生到市招生办(罗湖区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深圳中学西校区4号楼)2楼办事窗口申请办理。
2、填志愿时,须填写志愿学校代码,学校代码(7位)可在深圳市招考办发放的《考生报考指导手册》中查找。
3、志愿应由考生本人按志向和有关规定自主填报,学校不得限制学生填报志愿。
4、已确定为直升生以及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填报志愿,也不能参加其他学校的录取,但仍需参加中考考试。
5、考试凭密码上网填报志愿。密码由考生本人掌握,不要泄漏给他人,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填报志愿工作截止后,所填志愿不得在更改。考生及家长在学校下发的《志愿确认表》上签名,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志愿确认表》交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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