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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长帮深圳站 作者:教育新鲜事 2018-03-01 10:42:32
2017年12月,出台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
主要内容
1、明确了实施主体和改革目标。
实施主体:省级统筹管理,以地级市为主实施。
改革目标:到2020年初步形成“一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公平科学、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2、提出了主要任务和实施办法。
一是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考试类型: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从以升学考试为主的常模参照考试改为《课程标准》参照的水平性考试。
考试科目:全科开考,将国家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所有学习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命题内容: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9门科目由委托命题逐步过渡到统一命题。
考试方式:以笔试为主,探索其他多种形式。
成绩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
二是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仅是作为招生材料使用,更重要的是作为初中学生成长的全面客观记录。
注重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突出表现,
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采取省制订指导意见和建立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市制订实施意见和评价标准、学校制定评价操作细则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模式。
确定“4(语、数、外、体育与健康)+4(道德与法治、史、物、化)” 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
鼓励采取“4+6(除4外,增加地理和生物)”作为招生录取科目。
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
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考试范围,考试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总分的10%。
四是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完善招生计划的编制,严格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编制招生计划。
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管理,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
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名额分配招生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和分值,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管理监督机制,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3、要求试点先行和加强保障。
确定有条件的若干市作为中考改革试点市。
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试点,全省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
各地实施方案要报教育厅备案后提前公布。
推进情况
出台配套文件。目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实施意见》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2个中考改革配套文件已经完成起草工作,征求意见后进行规范性审查,预计今年上半年出台。
搭建平台。已基本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的开发调研论证,上半年将完成平台的开发和试用工作,力争9月份在全省中学推广应用。
试点先行。目前,我省已基本确定8个试点市,其中韶关、汕头市已于2017年启动,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湛江等6市将于2018年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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