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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考网整理 作者:紫涵 2016-05-21 10:04:08
三、考核
(一)考核时间
7月2日(周六)上午9:00—12:00
(二)考核地点及考场安排
体育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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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米、200米、 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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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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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高、跳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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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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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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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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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径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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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育类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田径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参照“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中招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2、羽毛球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参照“深圳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深圳市中招特长生专项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指导意见》执行。
(四)中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及专项成绩合格线
中考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本校上一年普通生录取线下50分,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核确定。
专项成绩合格线:我校将于7月2日在校园网(http://stjzx.szyt.edu.cn)及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公众号:盐田高级中学)同步公示所有考生的专项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四、考场纪律要求
(一)高中特长生违纪及处罚规定
根据深圳市中考相关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1、冒他人名字考试或请他人冒名考试;
2、伪造证明、证件、档案取得考试资格;
3、考试进行时无理取闹,破坏公物,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或警告,威胁考试管理人员人身安全;
4、考生进入考场内透露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
5、穿印有学校标志和号码的服装;
6、不按时到考点候考区报到和检录;
7、考生在考核区域、候考区及考核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8、考生考核完毕后,将视唱、视奏曲谱、试题等带出考场,并进行传播和议论;
9、在考试时间内非因特殊原因,未经评委、监考员批准离开试室。
(二)特长生专项考核工作人员违纪及处罚规定
深圳市高中特长生考核违规违纪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本规定中考试工作人员是指命题人员、考场主考、副主考、评委、监考员、试题保密员、押运员、评卷员、登分员及与考试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1、考试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现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参与本次考试任何工作的资格:
(1)有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隐瞒不报;
(2)不履行所负担工作的职责;
(3)在工作期间未经同意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2、考试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在考试期间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意外事件发生,造成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后果;
(2)发现试题包装失误或有泄密迹象不及时报告;
(3)没有制止他人或考生将正在进行考试的试题带离试室或考场;
(4)没有制止他人更改分数;
(5)不能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规范操作。
3、考试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1)工作时间擅离岗位,造成泄密事故但未产生严重后果;
(2)在考试前或期间以任何形式给他人或考生通报考试内容或答案未造成重大泄密后果;
(3)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履行工作职责导致考试无法进行;
(4)发现试题泄密没有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导致失密范围扩大;
(5)收受钱物和接受与考试有关的宴请,协助考生作弊。
(6)协助他人或考生涂改分数。
4、考试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开除公职处分,并依据《刑法》或《保密法》追究法律责任:
(1)在考试前泄露试题;
(2)在开考前、考试期间盗窃或指使他人盗窃试题造成泄密后果;
(3)在考试期间从考场或试室取出或指使他人取出正在进行考试的试卷,做答后在传递回试室;
(4)考试结束后恶意毁坏考生答卷造成严重后果。
5、对发生第一至第四条的违纪行为的有关人员的处罚,分别由区以上教育行政、监察部门执行。
五、学校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一)咨询电话:22729291、22729292。
(二)投诉电话:22729283。
(三)邮箱:957385730@qq.com
六、市教育局监督投诉电话
电话:88102115(体育类);邮箱:tcs@sz.edu.cn
深圳市盐田高级中学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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