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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教育时报 2013-11-04 10:16:03
拟立法加强学校体育课,学生体质连续下降校长不得评优
深圳中考网 10月24日,《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草案)》提请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青少年体质健康成为这次审议的意见焦点,市人大根据征求意见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中考权重逐渐增至100%,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草案还建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学校,校长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深圳中小学生体质达标率偏低
青少年体质健康问题一直备受市民和人大代表关注。今年3月,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发布了《2012年深圳市国民体质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2年小学组体质综合达标率为92.5%,比5年前的2007年增长4.6%,表明深圳市的小学生体质水平有所提高。不过,中学生的体质状况堪忧。2012年中学组体质综合达标率为86.5%,从2009年至2012年,中学生的综合达标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下降率分别为1.2%、0 .3%和1.9%。
尽管公报并未列出中学生体质综合达标率连续多年偏低的原因,但福田、罗湖、南山等区的体质测定公报显示,针对中学生的问卷调查均表明,超过半数的学生不喜欢体育课。有教育人士透露,从1997年深圳开始国民体质监测以来,中学生的体质综合达标率在各年龄段一直是最低的,而之所以如此,学业重、压力大、锻炼少是最主要的原因。
通过对《2004-2012年深圳市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结果》的分析,数据表明,虽然近9年来中小学生体质总体上略有上升,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全市中小学生体质达标率连续三年呈下滑趋势;二是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普遍缺乏,体质健康不容乐观;三是通过与北京、上海等发达城市的《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结果》对比,深圳大部分中小学生的形态和运动能力指标劣势明显。
教师挤占体育课将一票否决
该条例草案第十二条提出,学校应当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开设体育课、体育活动课,开展广播体操等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至少一个小时的体育健身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学校体育健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评价、考核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
针对青少年体质健康下降的问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对学生健身活动的法律规定提出了四条修改意见。一是建议建立中考体育权重逐年递增至100%的机制。二是建议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测试报告书作为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或中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的重要内容,要列入高中阶段学生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三是建立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组织新生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结果反馈给下一级学校。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对不能保证体育课课时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下降的学校,不能评为示范学校和先进单位,校长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学校对挤占体育课的教师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体育教师在评优评先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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