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中考阅卷、登分、成绩转换等工作进展顺利,市招考办定于7月8日下午公布全市中考成绩,中招录取工作也将按计划展开。
一、中考成绩查询办法
2.7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5:00,回原就读学校(或报名站)领取中考成绩通知单。
此外,考生还可编写手机短信“15+考生号”发送到10629500,进行短信查分预订,市招考办公布成绩时,系统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的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办法
中考成绩发放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7月9日至10日中午12:00前凭准考证、中考成绩通知单向原毕业学校(或报名站)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考生平时在校学习情况和本次考试成绩进行甄别后,在7月10日下午5:00前,上网录入本校考生申请复查的科目信息,统一报市招考办。
市教育局将于
7月11至12日两天统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核查。中考成绩复核和高考成绩复核要求一样,仅限于查看试卷题目有无漏评分或加错分数,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经查成绩确实有误的,市招考办将于13日下午5:00前直接通知考生本人。若核查无误,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13日下午5:00以后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复核结果。
因体育考试成绩已公示,体育成绩不接受复核,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时间向市教育局德育与体卫艺处咨询(电话:82105679)。
三、中考成绩评定和呈现的方式
今年我市中考仍然全部采用计算机“网上评卷”,对主观题(包括语文科和英语科的作文)的评分有一整套控制分数误差的办法,能确保将评分误差降至最低程度。各科成绩均由电脑系统自动合成,避免了人工计算可能出现的错误,最后由电脑将各科成绩转换成单科等级和标准总分。单科等级成绩根据单科标准分划定,等级设定及各等级划定比例为:A+(5%)、A(20%)、B+(25%)、B(25%)、C+(20%)、C(5%)。标准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体育六科标准分合成,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的权重均为1,历史与社会权重为0.6,体育权重为0.3。
四、市教育局强调不得以中考成绩排名次
市教育局强调,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共同营造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各区、各学校不得以中考成绩对学校或考生排名次,不得渲染本校的中考成绩和高分考生,不围绕任何高分考生进行个人宣传,不得炒作所谓中考“状元”。各中学要认真做好中考考生的思想工作,引导考生正确对待中考成绩。
五、中招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月9-11日,提前批录取;
7月15-16日,第一批录取;
7月17-18日,第二批录取;
7月21日-8月5日,第三批第一阶段录取;
8月7日-8日,第三批第二阶段录取。
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公布的时间安排为准。
六、我市今年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投档原则
我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继续按照“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任何学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投档比例为1∶1。具体投档办法是: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某一考生来说,由计算机对其在同一批所填报的学校志愿依次检索。例如,对其第一批的第1、第2至第8个志愿依次检索,首先检索考生填报的第1个志愿学校,如成绩不够,再检索该批的第2个志愿学校,依此类推。只要被检索的志愿学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即向该高中学校投档,投档后由高中学校录取。如果检索完该批的第8个志愿,都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该考生则转入下一批学校,按成绩检索投档。如果某考生的成绩同时达到了所填报的第1、2、3个志愿的分数线,则该生将被其第1个志愿学校先录取,不能要求跳转到第2或第3个志愿的学校。